近日,增城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梁某进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今年,7岁的女孩放学后在路边等家人来接她放学,当时,64岁的梁某进驾驶一辆黑色女装摩托车经过,看见在路边睡觉的彤彤,于是起了恶念,谎称带女孩去找爷爷,骗其坐上摩托车后,将其搭至附近山上一个变压房内,不顾被害人的强烈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造成被害人轻伤。案发后,梁某进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后被抓获归案。
经办检察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检察官也提醒各位家长,要加强幼童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跟陌生人找大人,防止被坏人拐骗和不法侵害。
(人民网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