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四城市试点清洁取暖 每年可获22亿中央财政支持

06月09日讯

据河南省财政厅消息,河南省郑州、开封、鹤壁、新乡四市成功入围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试点示范期为三年,四城市每年可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共计22亿元。

据了解,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地区共12个城市,试点工作由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开展。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对绩效考核优秀的,还将按上述标准再奖励10%。

据悉,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确定采取省级推荐、资格审查、竞争评审方式进行,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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