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重点规范三业务

11月15日讯

基金业协会15日晚间公布了关于《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关系,提出各类业务的职责边界和自律管理要求,重点规范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三项服务业务,针对不同服务业务提出了基本的登记要求,完善了自律管理措施,并引入了服务机构的退出机制。

《管理办法》全面梳理了私募基金服务行业的业务类别,在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基础上新增了基金募集、投资顾问、资产保管和附属服务业务,明确定义了各类业务边界。其中,《管理办法》设单章重点规范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基金估值核算业务、信息技术系统三项业务,上述业务记载了投资者信息、产品运作数据和各类基金业务运营流程,是私募基金行业大数据平台的构建基础。协会将通过搭建基金行业集中统一的数据交换、备份、登记平台,有效加强外部监督制约,提高整体运行安全和效率,便于及时对服务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掌握基金外包业务风险点,提高事中、事后行为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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