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电力油气等领域混改试点方案将批复

11月11日讯

国家发改委于2016年11月11日在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李朴民介绍,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加快批复地方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10月份,新批复了内蒙古自治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江省、吉林省、江西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专项试点方案。

按照《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要求,发改委同国资委等部门推进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选择了7家企业或项目,开展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近期,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目前,正在组织审议批复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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