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3月15日起施行。文化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办法》的修订背景及有关情况。
文化部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3月15日起施行。文化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办法》的修订背景及有关情况。
此次,新《办法》适应行业发展实际,将“美术品”改为“艺术品”,“艺术品”界定在“作品”范畴内,重点指原创的当代艺术作品,既不包括文物也不包括工业化、批量生产的艺术品。对艺术品市场实行全方位内容监管,将网络艺术品、投融资标的物艺术品、鉴定评估等纳入监管范围,取消对“装裱”、“比赛”、“咨询”等与艺术品内容关系不大的活动的管理。
近年来,艺术品市场发展快速,但也存在制假售假、虚假鉴定、虚高评估、交易不透明等问题,亟须规范。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马峰表示,这次修订是商事登记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是规范艺术品市场新业态和新经营模式的需要,特别是加强艺术品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需要。《办法》禁止经营来源不合法、冒充他人名义或者以禁止交易的动植物为材质的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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