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我市代表团集中审议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代表们踊跃发言,结合实际,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市委书记刘晓鸣、市长郄英才等参加讨论。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近几年来,我省先后对水资源、空气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了立法。2015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体现了绿色发展中的湖北担当。
袁慧敏代表说,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顺应了民意,是改善生活环境之举。《条例》在加强防治的同时,更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律,营造全社会重视的氛围,如同大家对水、空气污染的认识一样,自觉减少对土壤的危害。还要加大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形成防治高压。
张书文代表建议,要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划清职责,各司其职,避免“九龙治水”现象发生,提高防治成效,造福子孙后代。
黄继军代表认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首先要弄清楚土壤污染的“底子”,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措施。同时,还要建立土壤污染评估机制,尤其在项目建设的前期,需要开展土壤评估,从源头上加以防治。
毕道丽、张健、徐德代表说,需要建立统一的土壤污染检测标准,有专门的资金、人才、技术支撑,便于土壤的监测;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健全考核机制,方便基层执行时的尺度把握;要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
王培树、刘国霞代表认为,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同时,也要加强土壤改善力度。由于长期使用化肥,造成农田土壤板结。应当加强对土壤的检测,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壤“调理”。还需改变传统化肥使用观念,大力使用生物质有机肥,通过菌体增多,逐步改善土壤环境。
你一言我一语,句句包含代表们情系民生的情怀,也为 《条例》完善注入了新的思想。特派记者冯家园、通讯员李晓彬、朱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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