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禁鞭”区禁止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昨日从随州市安监局获悉,按照“禁鞭”工作整体部署,2月14日零时以前,我市将注销随州城区“禁鞭”范围内的71家零售网点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现“禁鞭”区域无鞭出售、无鞭可买。

据悉,2012年12月随州城区强化“禁限鞭”措施后,安监部门注销了当时禁限鞭区域内的所有零售网点的经营许可证,共计47家。其中16家搬离“禁鞭”区域,重新办证经营。目前,随州城区周边持有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主要集中在南郊柳树淌、北郊烟墩包等城郊区域。

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城区全面“禁鞭”,范围较2012年扩大了,目前,处于新划定的“禁鞭”区域内的合法经营商家共有71家。他们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2月14日零时以前到期的不再延期,未到期的有效期截止2月13日24时。

“禁鞭”巡查及执法组将强化巡查,对非法经营者,一律按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经营所得及非法经营物品,并处以2-10万元罚款。记者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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