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至27日,市委督查组到各县市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情况进行督查。
本次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情况、精简文件简报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后作风转变的情况等。督查组由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市审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选取了1个市直部门、2个县市区直部门和2个乡镇进行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各单位总体上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员作风和工作效能有了一定转变和提升。但部分地方、单位仍然存在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不够、工作人员在编在职不在岗、上班迟到早退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公文管理混乱发文过多、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超范围超标准无公函、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督查组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存在问题,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快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有关规定精神。记者陈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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