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一名长期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张某。
张某系枣阳市人,2012年因犯抢劫罪在浙江嘉兴被判刑三年,出狱后不思悔改,2015年8月至9月在浙江东阳市因盗窃分别被行政拘留14日和15日。近年来,张某返乡在周边县市作案。2015年11月14日,张某来到随州淅河镇邮政储蓄银行大院,正在盗窃院内停放的一辆红色摩托车时,被进出的居民发现报警,淅河派出所值班民警杨璞等迅速赶到现场,将张某控制并带至派出所审讯。经讯问,张某如实供述了当日窜至淅河镇邮政银行大院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其自2015年10月至11月在随州城郊和广水盗窃作案10余起,盗窃摩托车10余辆的犯罪事实。目前,经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张某已被依法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通讯员余贵生、黄正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