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将重点实施“1631”工程。
目前,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天津自贸区”)正在制定《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方案》,其中建议由国家商务部牵头,组织天津、北京、河北三省市,建立具体工作协商机制,开展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顶层设计。
天津自贸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蒋光建介绍,目前这一工作方案已经征求了几十个委办的意见,计划下周上报至天津市领导,经审定后将正式发文执行。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1月22日举行的天津自贸易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天津自贸区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将重点实施“1631”工程。“1”即前述所提到的建立“一个机制”;
“6”是指实施“六个推动”,就是推动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贸易便利化及贸易方式创新、金融开放创新经验在京津冀区域率先复制推广,与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开展对比试验、互补试验;
“3”是指促进“三个一体化”,就是促进通关服务和口岸物流一体化、金融服务和监管一体化、区域要素资源配置一体化;
“1”则指落实 “一批项目”,就是梳理整理出一批项目,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天津自贸区自2015年4月21日挂牌以来,推出了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八项举措。
记者从天津自贸区获得的官方数据显示,天津自贸区在京冀地区已经设立了10个无水港,实施了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整体通关物流成本减少近30%。实行京津冀跨区域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和“进口直通、出口直放”一体化模式,通关时间平均每批货物节省0.5天,每标准箱为企业节约物流成本120元,口岸快速放行率达88%,口岸通关效率提升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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