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依法打击拒执犯罪不手软

自去年5月全市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下,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同合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法院共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案件44件,其中6件案件在移送侦查过程中达成和解并执行完毕,2件案件已经法院审理完毕并判处刑罚,其余案件正处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执行回款100余万元。通过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活动的开展,形成了执行威慑,制造了舆论压力,“围猎”了失信行为,净化了执行环境,有效推动了一批执行积案的化解,缓解了“执行难”,促进了诚信社会建设。

活动中,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认真贯彻“三个确保”工作理念,促使活动取得实效。一是确保移送一件,做实一件。通过对执行积案的逐案排查,锁定目标,固定证据,审委会集体把关等多个环节,确保移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二是依法惩处,确保提起公诉一件,依法判决一件;三是确保宣判一件,宣传一件。借助媒体平台,对已定罪量刑并公开宣判和在立案侦查阶段即达成和解的案件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利用舆论压力,形成威慑。

目前推动拒执罪的深入打击尚有 “四难”障碍。一是民不上刑观念改变难;二是拒执罪的程序启动难;三是拒执罪证据收集难;四是公、检、法协调配合难。

为推动下一阶段活动的有序开展,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长效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在五个方面加大力度,强化办案,真正掀起专项活动高潮,达到活动目的。一是加大公检法协调配合力度,强力推进。法院执行机构和人员对未执案件要再排查、再筛选,尽可能收集证据线索,多移送立案侦查,在配合上要积极主动,沟通交换意见,努力达成共识。二是进一步明确适用拒执罪的立案标准和举证责任。立案标准、起诉标准和定罪标准存在递进关系,在移送案件时,法院要将法条、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最高院发布的相关案例汇编成册,供公安、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学习借鉴,以便统一认识。三是积极探索公诉和自诉并行追诉的模式,要充分运用最高法司法解释,把握自诉案件立案标准,突破性地办理几起自诉案件。四是规范流程管理,提高案件质效,要轻罪快判,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执行标的和刑事处罚双到位。五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社会和舆论导向,纠正民不上刑的观念。把已判决生效的案件集中发布宣传,通过几起典型案例,震慑教育更多的被执行人。同时,加大民事执行措施,努力提高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 通讯员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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