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大做好地方立法准备工作

1月11日,记者从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悉,市人大常委会近期通过选派工作人员参加立法专题培训,购买、征订立法相关法律书籍、杂志,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等举措,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做准备。

2015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批准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于2016年1月1日起可以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制定地方性法规。

为加强人大立法能力建设,2015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带领机关4名同志先后参加了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工作培训。2015年11月,立法工作机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增设立法科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有关工作人员已配备到位。立法审议机构——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也将产生。

今年,为科学、民主编制第一个年度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市政府办公室向市直各单位发函征求立法建议,并在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及各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集社会各界对2016年立法项目的意见建议。

目前,《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计划》已编制完成并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待报市委批准后正式组织实施。记者陈琳

热词搜索: 随州市 地方

[责任编辑:]

相关文章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