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夸大和误读网络人均支付

这两天,朋友圈又被“拖后腿”刷屏了,这一次的主角是人均网络消费。近日,蚂蚁金服对外发布了2015年支付宝年账单,很多人对号入座找到了所在地区的数据。比如,公布的江苏数据是,年人均网络支付金额高达59415元,居全国第四。

这两天,朋友圈又被“拖后腿”刷屏了,这一次的主角是人均网络消费。近日,蚂蚁金服对外发布了2015年支付宝年账单,很多人对号入座找到了所在地区的数据。比如,公布的江苏数据是,年人均网络支付金额高达59415元,居全国第四。

有很多人感慨,这一数据太不可思议了,自己根本没有花到这么多。

蚂蚁金服公布的是“人均网络支付”,却被解读成了“人均网购”。“支付”和“网购”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所谓“网购”,是指网络购物;所谓“支付”,则不仅仅是网购,而是囊括了转账、缴费、信用卡还款、线下消费,餐饮、超市便利店消费、出行、理财、社交等多个项目。单讲转账,就有无限变数。今天你打给我10万,明天我打你10万,一下子拉高了平均值,可并不涉及到具体的消费,与“网购”完全是两码事。

从常识上理解,这也完全不可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844元,上海、北京、浙江人均超4万元;但可支配收入还不是完全的消费,怎么可能网络消费比收入还要高?这不是误读是什么?

这种误读和夸大,可能既有大意也有故意的成分。一般人理解,所谓人均,是以计量地区的总人口为基数。如果讲全国,那就是13亿人;如果讲一个省,那就是一个省的总人口。可是,“人均网络支付”的计量基数并非指向总人口,而是讲的总账户。所谓“人均网络支付”改成“每个账户平均网络支付”更为准确。即便要简化,也应该用“账户平均网络支付”,哪怕用“户均网络支付”也比“人均网络支付”带来的歧义少。

“人均”与“户均”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现在虽然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但也不是人人上网购物,更不是人人都有电商账户。比如很多农村人口,还没有开启“电商模式”,又哪来的支付宝账户。即便在城市家庭,很多家庭也是共用一个账户,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一个账户。

这种误读和夸大,有舆论的原因,也有发布机构的原因。最起码发布机构在用词上,就显得很不严谨,所谓“人均网络支付”本身就带有严重的歧义。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这种误读和夸大,在相当程度上淆乱了民意,制造和加剧了舆论焦虑。如果这一数据被权威部门采信,进而用到研究和决策中,就有可能带来方向性错误。当然,其来由,并非一无是处,比如展示的“网络力量”,就有一点“秀肌肉”的意思,对有关市场主体就极其有利。

因此,别夸大和误读网络人均支付,将其阐释成“人均网购”或者“人均花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标题党。现在各种“自办发行”的数据榜和排行榜竞相涌现,有很多榜单,除了没有公信力其他什么都有。对于这样的“自办发行”,舆论在保持高度警惕的同时,权威部门也应该有一个明确说法,不能任其混淆民意,不能让其从大话鬼话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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