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发改委完善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打造法治机关 促进健康发展

近年来,市发改委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始终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总揽、以打造“法治机关”为目标,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全委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行政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升。近五年来,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全市依法治市先进单位等。

认真执行各项法律、规章,实现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为合法。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审批项目,从严审批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市经信委、统计局等部门加大了重点耗能企业的监控、治理和督导,对10家重点耗能企业进行检查督办,实现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连年递降。

实行政务公开,实现“阳光行政”。该委先后出台了《关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程序,先后两次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50多项;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该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随州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的有关规定及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出台了改进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措施,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服务制度,多年来,一直延续和保持着“零超时、零违纪、零投诉、零收费”的良好记录。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办公,为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完善行政许可档案的管理,对每一具体行政许可均做到科学规范、归档及时。

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实现执法有责。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随州市发展改革委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确定了执法社会评价体系和内部考核标准,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质量评价体系。印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构、范围对象以及责任人的确定、责任承担形式作了严格规定,并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

注重依法行政实效。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百”活动、项目大行动活动等,以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企业宣传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开展投资管理、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企业申报、包装项目提供了重要参考,促进了企业发展;通过节能宣传和其他节能措施,我市连年超额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结合“三万”活动,印发了法律法规知识读本百余本,向驻村联系点大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农民利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扶贫村的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内生动力,市发改委也连续三年荣获“全市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通讯员彭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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