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实施指数熔断公告

上证公告(熔断)〔2016〕04号

沪深300指数今日09时58分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自2016年01月07日09时58分开始实施指数熔断,当日不再恢复交易。

本次实施指数熔断的品种包括股票、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但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除外。

上证50ETF期权同步暂停交易,当日不再恢复交易

本所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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