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市场上,由于成品油价格紧盯国际原油波动,除了价格本身,更引人关注的是定价机制改革。发改委2015年12月末两次召开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座谈会征求意见,就成品油价格机制是否应设置“天花板价”和“地板价”,价格调整方式如何简化、优化等问题发表意见。
在国际油价跌跌不休的背景下,“地板价”似乎比“天花板价”更具有实际意义,新机制如何处理低油价与环境保护、能源结构调整之间的矛盾成为关键点。
国家能源咨询专家委员会表示,天花板价也之前就有过,之前国际油价涨到147美元,国内油价到100美元左右就没涨。设“地板价”很早也就有考虑,现在价格低下来,讨论就更有意义。如果单从市场化的角度来考虑,“地板价”当然是不存在的。但从保障能源安全的角度来看,我们也有必要使国内产量保持一定比例,维持2亿吨左右甚至力争更多一些。这样在世界石油供需偏紧,油价恶性上升的时候,也就会有一定的降压能力,也确保在进口油气出现意外中断时,维持国内一定的持续供应能力。
如果我们完全以国际油价为基准,继续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就会进一步加大国内原油生产的亏损幅度,相当一部分油田就不得不退出生产。一旦中断生产和维护作业,以后恢复产能将十分困难,或必须大幅度增加再次投入提高成本。同时设立地板价也是可以理解的,与市场化也并不矛盾。现在油价持续下跌,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非常高的,国内生产成本都在四五十美元,设立地板价一方面是保证国内生产,另一方面也是防止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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