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联合编制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明确了未来几年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一系列目标任务,并首次给京津冀地区PM2.5的排放划定“红线”。国家发改委就此专门召开媒体通气会,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农经司有关负责人就《规划》里未来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两方面的分阶段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了专门解读。
近日,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联合编制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明确了未来几年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一系列目标任务,并首次给京津冀地区PM2.5的排放划定“红线”。国家发改委就此专门召开媒体通气会,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农经司有关负责人就《规划》里未来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两方面的分阶段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了专门解读。
主体功能区下好“一盘棋”
“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是当前及未来京津冀协同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环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京津冀地区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快推进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京津冀地区也是全国水资源最短缺、大气污染、水污染最严重,资源能源消费过度、环境与发展矛盾尤为尖锐的地区。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强调,此次《规划》划定了严格的生态红线、空气和水质量底线以及资源消耗上限,并且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加强环境分区管治,构建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环境政策支撑体系,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力推进生态建设和污染治理的重点任务。
环资司有关负责人强调,《规划》编制始终坚持“一盘棋”思想,确定了生态环保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明确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在生态环保方面率先突破指明了方向。
率先突破环保领域五大任务
据了解,《规划》将率先对合力保障区域水安全、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改善土壤和农村环境、强化资源节约和管理、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等环保领域5方面重点任务进行突破。
“京津冀地区部分环保目标较国务院颁布的‘大气十条’‘水十条’确定的目标有所提前。”环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到2017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平均浓度要控制在73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PM2.5年平均浓度要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左右,比2013年下降4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大幅减少,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同时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6个百分点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3%,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京津冀地区将如何防治大气污染?《规划》明确,通过严格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从源头到末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同时,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推进煤炭清洁利用,通过发展公共交通、统一燃油品质、淘汰黄标车等手段防治机动车污染。
据了解,《规划》还明确要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自动检测体系建设,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控、地面环境自动监测网的优势,扩大对大气、水、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的动态监控,逐步实现国家、省、设区市、县、乡镇五级政府环境质量动态监测全覆盖。“通过环境监测信息共享和数据应用,实现环保法律法规在各级政府的压力传递和刚性执行,促进京津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这位负责人说。
“体制机制创新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率先突破的重要保障。”该负责人表示,在借鉴已有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基础上,《规划》主要通过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京津冀地区水资源统一调配制度、跨区域联合监察执法机制、区域应急协调机制四个方面着力,系统建立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生态修复划分五区各有侧重
“在区域面积21.6万平方公里的京津冀地区,北部是防沙治沙的重点区域,也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水土保持区;西部的太行山和北部燕山等山脉,构成重要的生态屏障;南部的黄、海、滦河冲积平原,是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地下水超采严重;东部的渤海湾,滨海湿地严重萎缩,自然岸线大幅度减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发改委农经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道,综合考虑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生态系统完整性、主体生态功能、生态建设措施的相似性等因素,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规划》将京津冀地区分围京津保地区、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燕山-太行山水源涵养区、低平原生态修复区和沿海生态防护生态区五个区域,并按照不同区域特色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据了解,五个区的生态保护修复各有侧重。京津保地区突出强化城市生态空间保障功能;坝上高原生态防护区突出强化防风固沙和涵养水源功能;燕山-太行山水院涵养区突出强化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低平原生态修复区突出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农村宜居功能;沿海生态防护区突出强化维护海洋生态服务,保障海洋生态安全功能。
与环境保护领域相同,《规划》同样提出了生态保护修复的分阶段建设目标。到2017年,重大生态工程全面实施,区域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遏制,河湖和海洋生态功能得到修复。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大幅度增加,“三化”(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湿地保护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山水林田湖”的生态功能得到改善。到2030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基本得到恢复。
据农经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划》提出了京津冀生态保护和修复的6项重点任务,包括京津保中心区过渡带成片林地建设、重点湖波和湿地保护与恢复、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沙林建设、沿海基干生态带建设、环首都国家公园建设、绿色宜居城市建设。其中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中将部署新建和改造一批下凹式绿地,提升城市绿地汇集雨水、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这项措施旨在解决大量降水后城市出现内涝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划》还在制度约束上提出了3项明确要求。首先对京津冀地区设定了生态系统红线,划定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红线,通过严格用途管制、建立完善管控制度体系、拓展和提升生态空间质量等多种措施,确保生态空间不减少,红线用途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努力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其次是建立健全京津冀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同时完善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再次,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例如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环节、积极开发适合林业生态建设特点的信贷产品、完善森林保险制度提等。
据该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划》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张承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指导意见》,专门对河北张承地区的生态保护修复做出部署。明确到2017年,怀来、涿鹿、赤城、丰宁、滦平、兴隆6县建成京津冀区域第一道绿色生态屏障。指导意见明确张承地区将建立区域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搭建区域生态协商平台,统筹考虑生态补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建立市场化补偿方式,提升张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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