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会同“一行三会”在沪机构和在沪金融市场对“金改40条”进行了梳理,综合各部门反馈的情况,初步考虑,“金改40条”中拟出台实施细则的有13条;拟通过推出创新实例,形成创新成果并逐步扩大效应的有18条;已经有实施细则或创新实例,但需要进一步推进落实的有9条。
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中的诸多金改举措,包括了QDII2、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等,都需要等待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出台后,才可落地实施。
12月29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介绍了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工作进展,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金改40条”的主要工作安排。
屠光绍表示,“金改40条”的许多内容关系到国家金融改革开放全局,需要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推进实施。
近期,上海会同“一行三会”在沪机构和在沪金融市场对“金改40条”进行了梳理,综合各部门反馈的情况,初步考虑,“金改40条”中拟出台实施细则的有13条;拟通过推出创新实例,形成创新成果并逐步扩大效应的有18条;已经有实施细则或创新实例,但需要进一步推进落实的有9条。
“13条要出细则,但每一条可能不是一个细则,而是若干个细则,有一些细则也可能需要几个部门一起出。”屠光绍说。
央行要出什么细则?
分部门来看,由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主要牵头研究制定的,包括“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个体工商户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资本项目限额可兑换”、“协调推进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建设”等5项实施细则。
12月17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召开政策通报会,正式发布《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这是上海自贸试验区“金改40条”印发后发布的第一个实施细则。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央行上海分行行长张新表示,下一步要推出的细则还比较多,主要分为五大类。
第一类是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拓展的系列细则,主要是上海市政府和“一行三局”一起,推动自由贸易账户在银行证券保险业的使用便利,各个企业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开拓国际业务。这里面可能会有若干个细则。
第二类是资本账户可兑换的细则,核心有两方面,一是合格的个人境外投资,一是央行和证监部门的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问题探讨,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开放主要集中在个人项下和资本项下这两方面,“我们是在积极稳妥地推进这方面的工作。”
第三类是人民币国际化所带来的全新领域。张新认为,这也是最有前景的领域。
人民币加入SDR后,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初步建立,而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与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在这种全新的格局下,上海如何把相关工作跟上,尤其是人民币产品、交易场所、产品定价、相应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跟上形势的需要,这是一个庞大的产业链条。比如债券市场已经向境外机构开放,之后流入资金也很多,这些资金有很多需求,如何满足这些需求,就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
张新表示,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人民币国际化结合起来,是需要做大量工作的。以前更多是理念上宣传,现在已经进入操作阶段。
第四类是负面清单管理的细则。其中既涉及外汇管理,也涉及人民银行的传统业务。张新表示,将尽快跟总行总局一起,制定出相关的尤其是外汇管理方面的负面清单管理的细则,这对于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简政放权,有非常好的作用。
第五类是管住风险的细则。张新表示,人民银行总体要管好两方面的风险,一方面是在自贸区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有大量的跨境金融活动,需要建成一个7*24小时的检测平台,对所有的跨境金融活动都能够实时监测。只有如此,才能对金融开放政策和简政放权政策的推出会比较有信心。“能看到风险的情况下,就敢于把开放的力度、放权的力度加大。”张新说。
另一方面,则是要探索国内的跨行业跨市场的复杂的金融活动的监测平台。而这些细则的制定,都与监测平台系统的开发是结合在一起的。
“估计最后会出来10个左右细则。”张新说。
还有哪些细则?
此外,上海银监局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增加中资银行的离岸业务经营牌照和具备离岸业务资格的银行在自贸试验区试点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实施细则”。
根据“金改40条”,支持具有离岸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内扩大相关离岸业务。在对现行试点进行风险评估基础上,适时扩大试点银行和业务范围。
上海银监局局长廖珉表示,目前的初步风险评估已经结束,具体细则也在考虑。此外,将会很快出台中外资银行统一报告事项的实施细则,为今后的行政许可项下的负面清单的出台奠定一定的基础。
此外,随着业务发展,廖珉说,还会针对一些新型业务的风险监管出台一些细则,比如银行账户下的利率风险管理、交易对手的风险管理、跨境银团贷款、新型的国别风险等。
上海证监局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投资的细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证券期货业务交叉持牌的业务规则和配套审核程序”,“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境外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试点”等3项实施细则。
上海保监局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巨灾债券试点办法”、“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委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跨境投资”等2项实施细则,以及推出航运保险指数。
上海市金融办则主要牵头“一行三局”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研究建立“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监管协调,探索功能监管”的协调机制,同时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包括金融信用制度建设在内的营造发展环境”的实施细则。
此外,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商务委和浦东新区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单位,以及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清算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金融市场都有单独牵头或共同牵头的事项。如,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牵头研究制定“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推进方案和有关实施细则”。
屠光绍表示,目前,“一行三局”已着手研究拟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积极与总行、总局和总会进行沟通。12月17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发布了首个落实“金改40条”的实施细则,上海银监局就下一步实施工作专程赴银监会进行了沟通汇报,上海证监局就下一步实施工作向证监会进行了书面汇报并得到回复,上海保监局也将向保监会沟通汇报下一步实施工作。
上海市金融办正在研究进一步完善金融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希望通过实施细则和创新实例(如设立机构、创新业务等),在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工作上取得实实在在的突破。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表示,关于一步完善金融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已经形成了一个工作班子,形成了初步框架,主要是从金融信用环境、人才发展环境建设、法制管理环境建设、政府公共服务等5方面入手,细则将在进一步认证和细化后,报国务院批准后尽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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