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在2015年12月底前,通过最高院与银监会之间的专线,完成本单位与最高院的网络对接工作,2016年2月底前,网络查控功能上线。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在2015年12月底前,通过最高院与银监会之间的专线,完成本单位与最高院的网络对接工作,2016年2月底前,网络查控功能上线。这意味着明年2月底以后,人民法院将与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网络对接,对于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银行卡 、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执行法院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
其实,法院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治“执行难”已有先例。早在2009年3月,重庆渝中区人民法院就和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签订合作协议,该院每季将失信者的欠债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黑名单”,失信者在当地任何一家银行办理融资贷款、信用卡等业务,都只能享受“闭门羹”待遇。不过,此举虽具积极意义,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的效果,但毕竟只是银行业助力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的一项地方性措施。由于缺乏全国统一规定,未有更多地方和银行跟进,无法形成联动效应,对失信者的威慑力自然打了折扣。
为此,自2013年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开始施行《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该院与工、农、中、建等国有商业银行签订备忘录,鼓励银行与法院建立网络专线,通过网络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共同对失信者实施信用惩戒。然而,根据最高院调研,近几年,全国法院每年新收执行案件240万件左右,其中虽70%以上的债务人有财产,但并不主动履行,恶意逃避执行或暴力对抗执行等现象大量存在。这一现象说明,多年来,由于诚信机制和联动制裁手段不足,“债务人神气,债权人受气”的不良风气难以消除。
古语云“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睦,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宁”。今时今日,信用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愈显重要,不仅政府大力倡导讲诚信的社会氛围,职能部门亦密切配合,期望民众重视个人信用,以免失信行为影响正常生活。“执行难”问题的久治难愈,既损害债权方的利益,也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究其原由,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公众诚信守法意识不强,是不可忽视的深层次原因。对此,确有必要重拳整治,才能进一步起到信用惩戒被执行人的实效。
在此背景下,通过与法院实现网络对接,全国4000多家银行金融机构即将加入破解“执行难”顽疾的阵营,今后,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各地银行的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令其金融资产无处遁形,无疑令人拍手称道。这说明信用缺失问题已引起司法机关和金融部门的高度重视,毕竟近年来,虽说央行不断推进征信系统建设,但比照发达国家,我国在管理机制、法律环境及社会征信体系等方面都有待完善,除了一线城市个人征信体系较为成型外,许多地区仍须加快诚信网络建设。而要提高社会诚信水平,除了个体的自觉,更离不开“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制度约束。
笔者认为,为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司法机关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携手合作可谓良策。因为,单靠一家法院或地方上几家银行构筑针对失信者的防御及制裁墙,要对信用风险做到完全可控,难度颇大。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只是将风险损失降至最低的一种管理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尤其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在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下,商业银行针对各类借贷业务的风险防范更为关键。如此,通过携手司法机关对失信者“升级”联动制裁,惩治力度更强,也更有益于规范金融秩序,银行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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