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运野生动物换来十年刑期

受利益驱使运输野生动物,换来十年有期徒刑,大好年华却要在高墙内度过。日前,90后小伙杨某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随州市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2年,19岁的杨某在家务工,一个偶然的机会,曹某(已起诉)以高额的利润诱惑杨某为其运输一批野生动物,杨某为了牟利伙同莫某(已判刑)于2012年6月2日,从宁夏运输58只雕(俗称猫头鹰,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到广东销售,车辆行至随岳高速公路均川服务区时被查获,6月3日,随县森林公安局立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杨某、莫某被刑事拘留。之后,杨某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却在取保候审期间失去联系,同年9月被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杨某被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三年来,该局从未放弃对杨某的追捕,功夫不负有心人,2015年6月29日杨某被银川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后移交随县森林公安局处理,8月13日,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1月9日,随县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通讯员沈怡明、张梦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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