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下旬,市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委等八部门,联合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全过程将按照国家人社部、公安部等八部委局联合通知的统一要求部署进行,从2015年11月起持续到2016年春节前。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的主要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及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
市人社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履职尽责,积极作为,采取五项举措切实做好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市属及各县市区统一行动,将送法律法规知识上门,深入企业、建筑工地、社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和服务窗口,在重点场所公示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开展咨询宣传活动,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的渠道,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畅通投诉渠道。畅通电话、信箱等多种农民工维权投诉渠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尽可能简化投诉受理程序,做到“四快”,即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结案,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
开展用人单位自查。用人单位对2015年以来的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据实填报自查表,并附上2015年1月以来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表。对于在自查自纠中,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拿出具体的整改方案,详细说明拖欠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拖欠时间长短、产生拖欠的原因等,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
重点监控,加大执法力度。注重加强重点监控和排查,将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和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及时发现并解决欠薪问题,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逐户进行检查,深入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进行面对面的座谈,了解企业和职工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潜在的突发性事件隐患和欠薪苗头。
调解为先,多部门齐抓共管。坚持“以调为先,以调为主”的原则,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先行调解,尽量把工资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将实施联合惩戒,与公安局、住建委等八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欠薪犯罪案件,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犯罪行为。通讯员刘琦、顾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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