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依法治理统计水平

依法治统既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依法行政的内在客观要求。在《统计法》的规范引导保障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统计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一个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提高统计管理水平为手段、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重点的统计法制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统计法治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仍然存在,干预统计、篡改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还时有发生;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够强,个别地方存在着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查案不实、责任追究不到位等现象;全社会统计法治氛围不够浓厚,依法统计理念在个别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中还未真正树立。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

一、尊重统计法,增强依法治统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对于广大统计工作人员来说,尊重、敬畏《统计法》是学好、用好《统计法》的前提。

尊重统计法,首先要正确认识统计法。一是从立法角度看,《统计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以国家主席令颁布。二是从法律制度体系看,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体系。在行政法规上,国务院陆续出台了《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在行政规章制度上,国家统计局制定或与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等;在地方性法规上,1997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 《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三是从部门法比较中看,统计法不仅立法较早,而且经过多次修订,是一部能够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法律,它建立了遏制领导干部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政问责机制,开启了统计行政问责的先河,还赋予统计部门对违反统计法律的干部行政处分建议权,这是除监察、审计等部门之外并不多的权力。

尊重统计法,是发自内心的主动和自觉。在统计工作中,有法不依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其根源在于对统计法缺乏足够的信仰和敬畏。要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意识。

二、学好统计法,营造依法治统氛围

学法、知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要建立健全统计普法学习宣传长效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切实做好统计学法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作为普法宣传的关键。把统计法律法规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领导干部积极支持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技术手段和经费保障。

二是要把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作为学法普法宣传的重点,在各级统计人员培训中进一步增加统计法治教育的比重,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宣传贯穿于统计工作全局,使统计法治精神真正融会到调查制度布置和统计业务培训中,形成意识、融入血液。

三是要把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知法守法作为普查宣传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既要做好日常统计普法,又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要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技术、新媒体、新平台加强统计普法宣传的有效性,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三、遵守统计法,提高依法治统水平

明朝中兴首辅张居正曾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以打造高效的统计法治实施体系为核心,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

一是要严守统计法规定的 “六个不得”。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三个不得”: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三个不得”: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这“六个不得”既是底线,也是红线,谁都不能碰、不能逾越。

二是要严格依法设立调查项目。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设立调查项目,重点处理好统计调查需求与可行性的关系,确保调查项目既满足需要、切合实际,又能符合法定要求。在具体调查项目的设计时,要坚持“三不”原则,即能通过行政记录或大数据满足需要的,不开展统计调查;能通过抽样调查满足需要的,不开展全面调查;能通过一次性调查满足需要的,不开展经常性调查。

三是要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进一步规范统计标准使用,所有政府统计调查都必须使用国家统计标准,确实无国家统计标准的,可以制定补充性部门统计标准,但不得与国家有关统计标准或基本原则相抵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制度规定开展调查。部门、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或备案。

四是要严格依法公布统计资料。政府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除依法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发布统计数据,不断改进发布方式,提高发布时效,拓展数据发布渠道。

五是要严格依法使用统计资料。推进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快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和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严守统计资料保密制度。

六是要严格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坚决遏制数字上腐败,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明确要求,也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中之重。要形成多渠道多方面遏制数据造假机制,通过统计机构日常工作检查,及时发现统计违法线索,并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对重大或典型的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情节严重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共同立案查处;要进一步完善惩处机制,加大企业统计失信成本,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的违法责任人要严肃查办处理。随州市统计局局长 王 健

热词搜索: 依法治理 水平

[责任编辑:]

相关文章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