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布女士反映,食药监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只有两个多月时间,怀疑是工作人员失误所致。
据了解,10月下旬,布女士欲在广水市开一家小型餐馆,向当地食药监部门递交了申请。经过现场核查,食药监部门于10月27日向其颁发了餐饮服务许可证。11月6日,布女士在开业前才发现许可证上面标注的有效期为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2月31日,岂不是有效期只有两个多月的“临时”证件?
记者随即向当地食药监部门求证。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布女士反映的情况并非工作人员失误所致,新《食品安全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食药监总局也配套出台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于食品生产经营均将启用新版许可证书,许可有效期为5年。目前我省正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制作新版证书,省食药监局已下发通知,原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证。此日期前申请新办、变更、补办许可证的,继续发放老版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15年12月31日;对于2016年1月1日前到期的,在原许可证上标注“有效期延至2015年12月31日”并加盖许可机关印章确认。记者赵牧通讯员袁绍清姚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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