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实名通报

违规收受贿赂和礼金、茶坊内赌博、为亲友谋利、公车私用、公款私存、违反工作纪律……昨悉,曾都区通报14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件,不仅均予以实名通报,而且都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分。曾都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此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违规收受贿赂和礼金

洛阳镇原党委书记吴高成和原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庹忠富收受贿赂和礼金。2008年至2015年,吴高成和庹忠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和礼金,两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曾都区纪委分别给予吴高成、庹忠富开除党籍处分。

洛阳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绍伟违规收受礼金。2011年至2015年,任绍伟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多次收受他人礼金。曾都区纪委、监察局给予任绍伟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级别从正科级降为科员级。

曾都区国税局淅河税务分局局长徐志超违规收受礼金。2011年至2015年,徐志超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多次收受他人礼金。曾都区纪委给予徐志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国税局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曾都区地税局下属单位负责人郭毅鸣、严明、鄢永红违规收受礼金。2011年至2014年,曾都区地税局税源管理一分局原党支部书记、分局长郭毅鸣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多次收受他人礼金,并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2015年,曾都区地税局税源管理四分局党支部书记、分局长严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多次收受他人礼金。2015年,曾都区地税局稽查局局长鄢永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他人礼金。曾都区纪委分别给予郭毅鸣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严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鄢永红党内警告处分,市地税局分别给予郭毅鸣行政撤职处分、严明行政记大过处分、鄢永红行政记过处分。

茶坊内赌博

曾都区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局局长李治波赌博。2014年8月28日,李治波及其战友在一茶坊内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曾都区纪委给予李治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亲友谋利

曾都区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斌为亲友谋利。2011年,潘斌将随州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处中标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的劳务输出部分安排其亲友承包,使其获利。曾都区纪委给予潘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城吃请

曾都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孙祥红、曾都区社会孤儿福利院院长邹耀东公款同城吃请。2014年5月12日,孙祥红和邹耀东在北郊黄龙社区参与公款同城吃喝。曾都区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分别给予孙祥红和邹耀东党内警告处分。

公车私用

曾都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孙德全公车私用。2015年6月21日(星期六)上午,孙德全驾驶本单位公车,携家人到亲戚家做客。曾都区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给予孙德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款私存

曾都区医疗保险局党支部委员、基金财务科科长马立波公款私存。2014年至2015年,马立波将本单位部分预算外收入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曾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马立波行政警告处分。

工作失职

曾都区建工市场管理站副站长张啟琇和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副站长尹超工作失职。2011年至2013年,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在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在建项目监管过程中,由于监管处罚措施不到位,致使出现多起违规建设问题。曾都区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分别给予张啟琇、尹超党内警告处分。

曾都区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苏洪武和万店龙头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灯武工作失职。2014年11月,万店镇龙头湾村三组村民在该村河段非法采砂,损毁河堤。曾都区水利局给予苏洪武行政警告处分,万店镇纪委给予孙灯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款赶情

南郊马家榨社区干部公款赶情。2014年1月23日,马家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苏功义安排社区班子成员公款赶情,并安排村主管会计杨洪斌入账予以报销。南郊纪工委分别给予苏功义、杨洪斌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收费

万店夹子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海林违规收费。2011年至2012年,周海林巧立名目,向农民违规收取建房占地费、土地转让费和超生罚款费。万店镇纪委给予周海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反工作纪律

洛阳镇计生服务中心医生张德明滥用职权、区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工作人员丁星违反工作纪律。2015年3月,张德明为其儿媳丁星开据虚假诊断证明,丁星凭借其证明,获得本单位半年病休假。洛阳镇纪委给予张德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物价局给予丁星行政记过处分。记者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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