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香烟三男子被刑拘

曾都公安查获香烟500余条 涉案11万余元

没有办理手续,竟然非法从事香烟销售。日前,曾都公安分局将涉嫌非法经营香烟的犯罪嫌疑人晏某某、江某某、章某某抓获。

10月26日,曾都区烟草专卖局将同为随县籍的晏某某等三人非法经营一案移送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该大队随即开展调查。不久便查明,2015年3月份以来,晏某某通过互联网,多次从福建漳州非法购买香烟,再由其本人及江某某、章某某共同销售,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10月30日上午,曾都区公安分局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展开行动,从随州城区秘密跟踪晏某某等三人至随县厉山镇,当场查扣涉嫌非法经营的香烟500余条,涉案价值达11万余元。经警方讯问,三人对自己涉嫌非法经营香烟的犯罪行为,均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晏某某、江某某、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朱道全通讯员王纯正邓元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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