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

昨获悉,按照国家总局和省食药监管局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随州市将统一启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随州12200多家食品企业将要启用新版许可证。对公众来说,最直观的变化就是食品包装袋上印制的“QS”标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被“SC”(食品生产许可证)替代。

原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其许可证继续有效。2016年1月1日前申请新办、变更、补办许可证的,一律发放原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前到期的原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2015年12月31日,原许可机关在其许可证上标注“有效期延至2015年12月31日”,并加盖原许可机关印章予以确认。

据介绍,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主要有四大改变,实行“一企一证”,对每一家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发放一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多类别食品的,在生产许可证副本中予以注明;调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许可证书有效期由3年限延长至5年;调整现场核查内容。调整审批权限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许可审批权限可下放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经营许可证》将食品流通许可与餐饮服务许可两个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减少许可数量,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食品经营者在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更换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换;原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记者高林通讯员曹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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