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通信诈骗犯罪案件也不断“升级”,呈现高发甚至于爆发态势。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通信诈骗犯罪案件也不断“升级”,呈现高发甚至于爆发态势。为更好地保护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日前,公安部、工信部、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等23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地响应国家的号召,纷纷开展打击通信诈骗的行动:深圳今年发生近200个170号段涉及诈骗案件号码,这些号码分别属于虚商爱施德和天音通信,警方近日约谈上述企业进行整改;无独偶有,北京警方即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防范通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此外,长沙市近日在开展专项行动中,一举打掉了跨省特大通信诈骗犯罪团伙,刑拘27人涉案数百万。打击通信诈骗犯罪已刻不容缓。
态势愈发严峻,诈骗手法层出不穷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作为互联网生活中的一颗“毒瘤”,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侵财犯罪之一,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
据360互联网安全中心获取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用户通过360手机卫士标记各类骚扰电话号码约7320万个,平均每天被用户新标记的各类骚扰电话号码约79.6万个。
另外,据腾讯移动安全实验室分析,网络的黑色产业链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手机木马短信已成为最新的诈骗方式。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手机支付木马病毒新增29762个,感染用户总数达到1145.5万,最高峰6月平均每天6.8万名用户中毒。目前,利用手机木马的不法分子已经形成由买卖个人信息、制作植入木马病毒、盗刷、线下转移资金等组成的、职业化明显的作案团伙。
高回报率诱发铤而走险,破案难度大
通信诈骗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老百姓深受其害,即使在公安网警、网络安全监管部门的高压整治下,关于通信诈骗的犯罪案件屡禁不止,依然呈现高发态势。造成如此局面,究其缘由,有以下几点成因:
一是低成本、高回报。通常此类犯罪案件只需几张手机卡、一个短信群发器和几张银行卡,成本仅为几百元,而诈骗所得赃款少则数千多则上百万,如此高收益的回报诱使犯罪分子不断铤而走险,犯罪人数也逐年增加。
二是个人信息泄露为犯罪带来可乘之机。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很多,除了黑客盗取之外,从许多第三方软件、机票销售网站等都可以拿到。还有一部分是用户自己主动或被动泄露,比如微信上一些优惠赠送,吸引用户主动填入了相关个人信息。同时,个人信息买卖市场也十分猖獗,据了解,一条个人信息只需0.3到1元即可在“黑市”上购得。
三是侵害的群体具有广泛性、非特定性。犯罪分子将获取的个人信息加以利用,抓住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网络拨号器等手段,在短时间内通过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地毯式地随机发布一些假信息,波及面非常广,受害者涉及社会各阶层,无特定对象。部分群众因缺乏辨别常识和防范意识,往往被迷惑或因高度紧张而被骗去钱财。
四是跨区域作案,侦破难度较大。由于此类案件是通过手机和互联网进行诈骗,大多数犯罪团伙都在外省市或者境外,加之一些违法犯罪嫌疑人可以随意在银行开卡,异地、跨行随意取款等不利因素,均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带来了难度。据了解,此类案件破案率低到仅有3%,打击效果不佳,致使犯罪活动更加猖獗。
通信诈骗亟待解决,多方携手共同防范
频发的通信诈骗案件,从表面上看,反映出的是运营商和金融机构在安全防范方面存在漏洞,安全技术有待改进和完善。但实际上,从网络技术发展到现阶段,目前在技术上还没有完全解决不了的问题。而电信诈骗案件属于高科技犯罪,涉及各方面多环节,要有效遏制此类犯罪行为,并不单单是一个或几个企业就能完全解决的,必须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甚至要上升到国家层面进行全面整治,形成强大合力。
首先,作为防范通信诈骗的主体部门,运营商和银行这两个部门应当承担起首责。在技术上,要加强风险预警和拦截能力,对垃圾短信、诈骗电话以及手机木马病毒进行拦截,对风险支付进行控制。同时,要严格掌控住电话诈骗渠道和获得赃款渠道这两个关键环节,落实发卡实名制,从源头上堵住犯罪漏洞,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其次,监管部门要为构建安全的网络体系保驾护航。一方面要加紧从法律层面解决证据认定难和“非法获取”界定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责成银行部门和运营商等强化源头治理,保护个人信息免遭泄露。
再次,亟需多方共同参与,共建安全生态链。要强化宣传,定期或不定期地以各种形式对公众进行积极、有效的宣传和引导,培养公众对打击通信诈骗犯罪的社会认同感,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到打击通信诈骗的行动中。同时,各相关行业,尤其是互联网技术公司,要主动承担起打击通信诈骗犯罪的社会责任,联合成立打击通信诈骗的社会组织,发挥各企业优势,互通有无,共建跨平台、跨行业的联动打击机制,形成全网络安全保护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