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双上“黑名单”贷款被拒绝主动还钱

2012年7月,本市原四方区居民张某、孙某夫妇因经营需要,向黄岛区的朋友纪某借款3万元,并为纪某立下借据为凭,承诺三个月内还款。借款期满后,因张某、孙某未按期还款,纪某于2013年6月将其诉至黄岛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张某、孙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600元。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张某、孙某于2013年7月17日前偿还原告纪某借款本息30600元。

2012年7月,本市原四方区居民张某、孙某夫妇因经营需要,向黄岛区的朋友纪某借款3万元,并为纪某立下借据为凭,承诺三个月内还款。借款期满后,因张某、孙某未按期还款,纪某于2013年6月将其诉至黄岛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张某、孙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0600元。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张某、孙某于2013年7月17日前偿还原告纪某借款本息30600元。

谁知,判决生效后,张某、孙某仍未履行义务。无奈,纪某就此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张某、孙某到庭履行义务,但二人为规避执行,竟将自己的住房租给他人居住,其二人则东躲西藏,拒不履行义务。对此,黄岛法院决定将张某、孙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媒体对其进行曝光。

曝光后的第五天,张某主动打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判决义务。原来,张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外出坐车住宿受阻,到银行贷款被拒绝。张某、孙某此时感受到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威慑力,无奈之下,主动联系法官要求还钱并要求法官尽快将其“失信帽”摘掉。至此,该案得到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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