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消耗财政资源 共有产权保障房再增试点

有分析人士指出,虽然常州公租房售价打出9折优惠,但与市场价相比性价比优势并不太明显,短期恐怕难以唤起市场热情。

公共租赁房也可以有产权了

10月13日起,常州市政府正式试点公租房“共有产权”。公租房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待遇时,既可选择租赁,也可以9折价格购买50%产权与政府“共有”。剩余房款可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支付,无需付息。首次购买产权5年后,经共有产权人同意,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也可上市交易。

公租房变身共有产权房试点,并非常州首创。据悉,今年1月份,芜湖市曾试点公租房共有产权登记模式,以满足低收入群体对产权住房的诉求。

“公租房变身共有产权房有两个好处:一是降低老百姓的入市成本;二是降低政府的保障成本。共有产权模式灵活,保障对象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把另外的50%产权买过来。或者以后想购买更大面积房子,也可以把已购产权卖给政府,政府再将公租房卖给其他有需求人群。这样产权清晰,政府资产也没有流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胡志刚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共有产权房应该成为中国保障性住房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我不认可公租房共有产权。通过国家财政支持实现部分群体的住房产权,本身会造成新的不公平,也容易造成利益寻租空间。共有产权房只能在个别地方作为过渡,而不能大范围长期推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社会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在接受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常州试点公租房共有产权

日前,常州市政府出台了《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试点方案》。《方案》表示, “共有产权房”的销售基准价格为供应价格的90%。供应价格由常州市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参照房屋的建设成本核定。个人拥有的产权份额按其出资金额占房屋销售总价的比例分摊确定,其余份额作为政府产权,由政府持有。

保障对象首次购买的产权份额不得低于50%。保障对象应缴纳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个人产权部分税费。按规定办理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权属登记,权属证书应注明“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及持有的产权份额等。

保障对象自首次购买产权5年内,可根据自身需求,按原购买价格购买剩余产权份额;5年后购买的价格按照届时契税征收机关二手房交易实际计税价格。在共有权属期间,保障对象因治疗重大疾病等急需退出共有产权住房的,政府可按原配售价格回购,同时按规定向其提供住房保障。

保障对象在取得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完全产权前,房屋不得用于出租、经营,不得购买其他住房。首次购买产权5年后,经共有产权人同意,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也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须按照届时契税征收机关二手房交易的实际计税价格与政府按产权比例进行分成。通过出售公共租赁住房所得资金,全额缴入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住房保障。

据悉,此次公租房共有产权的试点对象为户籍在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范围内,试点房源为政府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金润家园。该小区2013年竣工,共有住宅建筑1220套,户型主要有一室一厅和二室一厅,建筑面积在45~69平方米之间。在供应标准上,1人家庭可以购买一套一室一厅;2人以上家庭可以购买一套二室一厅。

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吴玲忠表示,此举是为了提高公租房的资产使用率,实现政府投入和回收的住房保障资源可持续用于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在试点基础上,还会逐步向面上推广,以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多层次需求。“当前各相关部门正协调实施细节,10月底11月初会再对外公布操作细则”。

江苏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汪享生则对外透露,之前常州、南京等城市均表达了试点公租房共有产权的意愿,但考虑到南京房价高,公租房承租人购买部分产权比较困难,而常州房价较低,所以选择常州率先试点。

变身共有产权能否摆脱尴尬处境

什么是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然而,公共租赁房,因其没有产权只能租赁不可继承、或者地处较偏远、品质不佳,或者租金不合理,而一度成为“鸡肋”,被弃现象屡屡出现。

刚在深圳就业没有多久的一对年轻夫妇,在公租房和商品房之间徘徊很久,最终在去年借钱购买了一套不足50平方米的商住房。他们表示,虽然可以申请公租房,但考虑到房价上涨、将来孩子上学需要,还是放弃了公租房。这也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心理,房子的产权是自己的,才最踏实。而今年深圳房价的大涨,也让这对夫妇庆幸不已。

今年年初,在东莞市雅园新村附近第二批公租房选房中,有3名放弃。租金太高是主因。一位放弃选房的务工者反映,“租住在东城,两室才300元/月。而在这里租一套60平方米的公租房,要近千元。”

而从政府方面来看,单纯靠财政支持保障房建设,压力已越来越大。

“对于经济实力相对好一些的家庭,租房是短期权宜之计,购买产权房才是长期或中长期选择。那么,当这些家庭不具备购买整套房子的经济能力时,和政府以共有产权方式先购买一定产权,以避免当未来具备购买能力却遭遇房价上涨反而仍然买不起房的情况。”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

胡志刚则认为,我国住房保障总体设计有问题。上一个十年,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比较纵容,导致市场投机化严重,房价高位运行,一些本来可以在市场上买房的人买不起房了,不得加入保障大军,加大了住房保障成本,政府压力也越来越大。这种政府财政全包的保障房模式走不下去了,经济适用房应该退出,共有产权则可成为保障房改革方向。

据悉,除了常州试点公租房“共有产权”,今年1月,芜湖市早已试点公租房共有产权登记模式:对政府建设的公租房,承租户可边租边买,首次购买产权比例不低于三成。2月4日,“70后”女子李付秀支付11.2万元之后,取得自己租住的45平方米公租房的60%产权,成为首个拥有部分公租房产权的“第一人”。

在全国率先推出经适房共有产权的淮安,也正将其共有产权思路低调向公租房领域推进。与常州公租房保障之初即出售所不同,淮安公租房共有权房拟定的思路是“先租后售”,即在承租满2年后,根据自身条件按照出资不低于60%申请购买,形成共有产权住房。不过,截至目前,淮安、常州均未有租户申请购买公租房的案例。

牛凤瑞认为,“共有产权”在财政比较丰厚的地方政府做做试点还可以,试的过程中再改。但长期来看,“共有产权”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平,将来的后遗症也比较多。

有分析人士指出,虽然常州公租房售价打出9折优惠,但与市场价相比性价比优势并不太明显,短期恐怕难以唤起市场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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