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交易将被套上“紧箍咒”】程序化交易曾被认为是当年光大“乌龙指”事件的罪魁祸首。在“6·16”开始的这次A股股灾中,程序化交易也露出“狐狸尾巴”,频繁地报、撤单加剧了市场波动。这些弊端给市场带来的危害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10月9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程序化交易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一场讨伐机器交易的行动正在开始。
程序化交易近日再次站上风口浪尖,并且将被监管层套上层层“紧箍咒”。程序化交易曾被认为是当年光大“乌龙指”事件的罪魁祸首。在“6·16”开始的这次A股股灾中,程序化交易也露出“狐狸尾巴”,频繁地报、撤单加剧了市场波动。这些弊端给市场带来的危害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10月9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程序化交易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一场讨伐机器交易的行动正在开始。
程序交易曾导演光大“乌龙指”
9月30日,光大乌龙指案一审判决胜诉。随即10月8日又传出消息,光大证券将依法提起上诉。这也让程序化交易再次从幕后走向台前。
相信不少投资者对两年前的光大“乌龙指”事件记忆犹新。
2013年8月16日11点5分,在3000点下方震荡盘整近18个月的上证指数突然出现大幅拉升,一分钟内涨幅超过5%。沪指开盘2075点,午间收盘在2148点,盘中最高涨幅5.62%。沪深300成分股中,总共71只股票瞬间触及涨停,银行、券商、保险和石化双雄领涨。很多投资者判断新的行情到来,纷纷在上午收盘前下单买入。可就在投资者等着分享牛市盛宴之时,下午的开盘却是当头一棒,领涨股一路调头向下开始跳水。沪指当天以2068点收盘,下跌0.64%,留下了一根180点的长长上影线。
事后证监会调查显示,这是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的订单生成系统中ETF套利模块的“重下”功能(用于未成交股票的重新申报),在设计时误将“买入个股函数”写成“买入ETF一篮子股票函数”。由此引发了234亿元订单进入上证所系统,72.7亿元实际成交额,造成由权重股带动的市场迅速拉升。而当天不晚于11时40分,意识到下错单的光大证券又反手交易做空股指期货、卖出ETF对冲风险。
这一买一卖给不少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虽然证监会对光大证券这次违规的程序化交易开出5.2亿元的天价罚单,但部分心有不甘的投资者还是把光大证券推上了被告席。虽然这场官司的输赢还未最后定局,程序化交易的弊端却引起了人们深深的反思。
程序化交易股灾中助跌
除了在光大乌龙指事件给市场带来的巨大波动,在这次股灾暴跌中,程序化交易依然扮演着“吸血鬼”的角色。
直白的解释,设定好程序,只要保证不停电,机器交易就能赚钱。与人相比,这种程序化交易反映更迅速,有一分赚一分。我国资本市场程序化交易的大量出现是在2005年,上证50ETF推出之后,有一些投资机构进行ETF套利交易。2010年中金所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之后,程序化交易得到了如股指期货日内交易、统计套利等策略的青睐,总交易规模也进一步增加。今年7月3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公布暴跌期间各类机构投资者的持仓变化数据时,在附带的解释中,提及6月以来期指程序化交易已占总交易量的50%以上。7月3日当日IF1507合约成交超过263万手(按单边计算)。这个数字让很多专业投资者担忧,程序化交易或被妖魔化。因为机器的频繁申报或频繁撤销申报,会干扰正常价格信号。
而在本轮股灾暴跌中,这种干扰价格的正常信号更加明显,因此,证监会也开始采取措施限制程序化交易。7月3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对24个具有程序化交易特征的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从7月30日到8月3日,沪深两市被限制交易及口头警示的账户达42个。8月7日证监会还曾明确表态,要加强程序化交易和客户管理,严禁利用程序化交易恶意做空,并对违规者处以限制交易及口头警告。8月26日,中金所发布公告称,已对164名投资者采取限制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包括152名单日开仓量超过600手、13名日内撤单次数达到400次、1名自成交次数达到5次的行为。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些监管并非说程序化交易就是股市非理性暴跌的始作俑者,但并不排除投资者其通过制造差价获利并造成市场动荡的嫌疑。
抑制程序化交易是监管主线
但是证监会的这些限制,也让一些程序化交易者感到委屈。因使用程序化交易而被限制交易的盈融达投资公司,就在公告中这样写到:因7月8日当天大量股票停牌或处于跌停板状态,在跌停状态下产品出现了反复撤单的现象,但主观上并没有恶意操纵市场的想法,是一种极端行情交易下交易算法因跌停板难以卖出而采用的机械行为。
同样,中金所决定自9月7日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期指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链超过1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这种限制让程序化交易几乎无可操纵空间。
为了规范程序化交易,让程序化交易的投资者有标准可以依据,10月9日证监会出台《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点在程序化交易信息申报、指令审核、异常交易定义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程序化交易的管理政策更加明朗化,但提高交易成本抑制程序化交易的意图则非常明显。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表示,程序化交易只是交易工具,这种工具一方面能够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平滑不同交易所关联产品的价格,为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在极端市场中也会存在增加市场波动性、人为制造价格趋势误导投资者的可能。同时,程序化交易也存在着一定的技术风险,当程序本身设计不合理时,可能会导致意外情况的产生。“证监会打击的不是程序化交易技术本身,而是严查违规使用程序化交易的动机。”这位采访对象表示。
而监管层的态度也非常明确,程序化交易的价格发现以及提高流动性等功能并非当前市场所需。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就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时就表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宗旨是服务实体经济,在市场流动性已经较为充足、换手率较高的情况下,通过程序化交易进一步提高流动性不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二是投资者以中小散户为主,而程序化交易主要为机构或大户所采用,过度发展程序化交易不利于公平交易。三是市场投机炒作等问题仍较明显,通过程序化交易完善价格发现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此外,《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不得由在境外部署的程序化交易系统下达交易指令,也不得将境内程序化交易系统与境外计算机相连接,受境外计算机远程控制。英大证券的李大霄表示,这一条能有效抑制国外做空势力利用程序化交易的操作行为。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