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确定在两地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10月19日发布通知表示,经商国家能源局,决定在甘肃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工作,同时还发布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意见》。

根据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意见,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加强电力外送、扩大消纳范围的同时开展就近消纳试点,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传统能源调峰配合形成局域电网,降低用电成本,形成竞争优势,促使可再生能源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试点内容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局域电网就近消纳;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权;以及其他鼓励可再生能源消纳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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