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并开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引发了业内、专家以及众多网友的讨论。
本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并开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引发了业内、专家以及众多网友的讨论。
杭州的专车司机们对《管理办法》怎么看?传统出租车是否因此松了口气?《管理办法》将会在杭州如何落地?而所有的问题的关键是: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是否能因此更顺应时代需求,能否让行业健康发展。
许多问题还有待实践检验,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私家车转性质、专车价格、拼车界定、专车司机职业属性等焦点问题,仍需进一步讨论和明确。
专车司机
相关条款: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员,由驾驶员提出申请,按规定经考核合格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类别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
冯先生开“人民优步”有一段时间了,不常跑,“就赚个油钱,”他说:“什么时候不让开就不开了。”
在冯先生看来,《办法》对专车和专车平台的要求非常严格,将来最终实施,并且地方性法规出台后,会对专车平台有很大约束,这意味着想要再开着私家车来当专车,会很难。
“现在都是猜测。”冯先生说,“很有可能以后平台会把私家车清出去,或者要求私家车转变车辆性质。”在《办法》中,并未明确如何将私家车转为“营运车辆”,将具体权利交给了地方,但冯先生表示,即使杭州允许将私家车转为营运车辆,也会慎重考虑。“程序太复杂了。”他说,“一个月就赚1000多元,不值得这么折腾。”
但同时,冯先生认为,对专车司机需要培训考试等,取得服务资格证的要求,他觉得很合理,“本来就该这样。”他说,“能更好地保障乘客的安全。”
《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不少杭州出租车司机来说,算是个好消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出租车司机表示,按目前的说法,专车将被规范,只要价格上得到控制,就不担心与其竞争。
“其实这个管理办法,早在7月份就有讨论稿了。”杭州市出租车行业协会秘书长许增期说,“经历了各个省专家、学者、交通部门等的讨论、意见征集,10月才发布,所以我个人认为大的原则不会有变化。”
他预测,虽然各地会根据当地情况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但基本在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管理办法》大框架内,“对于传统出租车来说,前景肯定会更明朗更有希望,但是还是需要改革,服务水平跟不上,这场与专车的比拼仍然会落下风。”
在许增期看来,在《办法》大框架下的专车与传统出租车之争,算是公平竞争了,“但是价格还是要有所控制和区别。”他说,“许多出租车司机向我们反映,希望专车价格不能低于出租车价格,实行差异化竞争。”
专车司机需要服务资格证很合理
相关条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保证接入平台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与接入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不少专车司机认为,专车对解决早晚高峰打车难问题非常有效,其灵活的运作机制,让专车司机有了更大的自由度。
“主要精力还是放在本职工作上,有空、或者上下班的时候做一做。”在快车和人民优步上都有注册的杭州专车司机王先生说,“这样心态就比出租车司机要好,服务态度肯定也好很多。”
但如果今后要求专车司机要与网约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允许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台,将使专车原本的灵活度大打折扣。
“这意味着专车司机就是一份专职工作了,而不是闲暇时做做的兼职。”王先生说。
在这样的条件下,王先生认为,会流失大量的专车司机,而目前刚有所缓解的打车难问题又将重现。
相关条款: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在通勤或节假日出行时,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计划,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出行方式,不适用本办法。
杭州除了“人民优步”和“快车”,还有不少私家车主在开“顺风车”,每天早晚高峰的时候,载顺路的陌生人,收取一定的费用,《办法》将怎样界定拼车是许多“顺风车”车主最关心的问题。
陈先生工作在滨江,家在拱墅,今年8月开始做“顺风车”。在他看来,“顺风车”主有其他主要收入和工作,开“顺风车”不以赚钱为目的,所以目前业界普遍都不认同“顺风车”是营运行为。
但对于顺风车收取的费用,仅分摊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显然是不够的,陈先生给出了心中的一个比较合适的价码:限定为一天2次,时间限制在6点到9点,16点到19点,收费按里程加适当奖励,比出租车低,但比实际油费高,毕竟也有人工成本!
“要用手机接单,接上拼载的客人,然后送到指定的停车点,都会有额外的成本。”陈先生说,“这些人力成本必须要补偿,同时给予一定奖励,才能让更多人愿意加入到拼车中来。”
相关条款:具体车辆标准、营运年限和车辆标识,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相比冯先生,在下沙开服装店的小刘开专车的频率更高,一个星期有三四天,一天要做满10个钟头。
“大家都说以后私家车要转成营运性质才能开了。”小刘说,“但听说会有报废年限,大概是8年,这样的条件,谁会去转啊!”
小刘的车子买来时是15万元,开了有4年多了,如果要转成营运性质(8年报废)的话,肯定不划算,“再开个3年就要报废了!而且我这车还算便宜的,去年年底,不少人为了开优步,买了20多万元的车,这批人更不可能会把车子转营运性质了。”
小刘给记者算了笔账,20多万元的车,8年报废,每年仅车辆成本就得近3万元,而且未来专车价格或许会比出租车高,打车人群不固定 ,再加上人力成本,收入或许和出租车相差无几,“现在开专车的,大多是兼职,不是只能靠开车来赚钱。”他说,“开车累又赚不到钱,自然没人开了!”
具体建议不便透露
将会积极沟通
《办法》一出台,涉及到租约车的多家网络平台就给出了较为官方的回复,但对于之后会提哪些建议和意见,则闭口不谈。
滴滴快的媒体负责人表示,网约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互联网专车的合法地位和市场创新。滴滴公司将把握移动互联网改变世界、共享经济促进世界经济发展改善人们生活的时代大趋势,从推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满足百姓美好出行需求的角度出发,在充分吸收专家意见、业界诉求和广大司机用户意愿的基础上,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
优步表示会积极沟通,并全力配合新规的落实落地工作。
而易到用车杭州分公司总经理则认为,《办法》相对严格,认可私家车需转性质参与运营,但对于报废年限和接入平台数量限制,觉得尚有商榷的余地。
新规约束性太强
应适当“松绑”
《办法》征集意见结束正式发布后,到杭州正式出台实施方案,还有一段时间。
其实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就是以后打车会不会更便捷?还能不能坐到价廉物美的车子?对此,交通治堵专家、浙江工业大学教授吴伟强进行了分析和预测。
吴伟强个人认为,“专车”以“网络约组车”的名义进入官方语境,得以合法化,这是值得肯定的,但仍存在问题。如果杭州市完全沿用交通部的《办法》,将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无助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办法》对网络约租车规定了十分苛刻的条件(给出了明确定义,明确 “专车”的发展定位、主体责任及准入条件,规定车辆条件、驾驶员条件,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出要加强监督管理),这样,网络约租车就很难有良好的发展,就无法在出租汽车行业培育一个真正的竞争者,传统出租车很难通过自身的改革,祛除弊端,提高服务水平,打车难的问题将依然延续。
吴伟强认为,就目前的《办法》而言,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第一,突破8年报废年限,更为简单的方法是以年检的结果决定报废时间。
第二,区分兼职及全职。非全职司机与网络平台劳动关系的确立,有合同双方认可签订即可,这种关系应是合作伙伴或者雇佣关系,只要双方依据法律合理纳税即可。
第三,减少注册登记和行政许可层级。不应该强求虚拟化的网络平台必须像企业一样在经营地登记注册,并获得经营权的行政许可,平台资质在市级申请即可。
第四,积极鼓励拼车。切不可恶意设置苛刻条款,比如,超越权限去界定拼车的概念,规定拼车路线,要求公开拼车协议,甚至规定只能在高峰期拼车等等。对于拼车,只要明确“鼓励非经营性拼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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