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布《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布《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国将建立国家统一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依据相关产业政策推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活动,鼓励使用获得节能低碳认证的产品。
新出台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建立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部际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了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两种形式以及认证目录、认证规则、认证证书的制定发布主体,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实施程序,对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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