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存款被异地盗取 银行储户被判责任各半

近日,渭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储户银行卡未丢,但存款被转移支取,储户愤怒不已,可银行不愿赔偿损失,到底谁来为这些损失买单呢?10月10日,渭源县人民法院发布了该案审理结果。

近日,渭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储户银行卡未丢,但存款被转移支取,储户愤怒不已,可银行不愿赔偿损失,到底谁来为这些损失买单呢?10月10日,渭源县人民法院发布了该案审理结果。

2015年1月13日,原告任某在渭源县信用联社下属的会川信用社办理了一张银行储蓄卡,并存入21002元,当天下午,任某收到手机信息,卡内存款被他人在异地分六次取走20000元。发现这一情况,任某立即去会川信用社查询但无答复,随后,任某又去渭源县公安局报了案,公安局以信用卡诈骗案立案至今未破案,最后任某将渭源县信用联社起诉至渭源县人民法院。渭源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没有对储户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持伪造卡将原告账户内的资金取走,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原告未妥善保管其账户密码,对其财产损失负有一定的责任。故认定双方都有过错,判令双方当事人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热词搜索: 被判

[责任编辑:]

相关文章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