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0月起住房商业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

10月10日,据海南省房地产销售代理行业协会透露,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本月起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意即以往选择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也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0月10日,据海南省房地产销售代理行业协会透露,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本月起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意即以往选择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也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该消息指出,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体制改革以前,职工多选择住房商业贷款,而随着该省住房公积金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充分保障职工利益,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据称,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政策后,可以大大缓解借款人还贷压力。以50万元30年期,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若按商业贷款现行基准利率5.15%计算,还款总额为982847元;但假设办理商业贷款,5年后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贷款利率3.25%,经计算总还款额为836467元(含前5年还款额),比商业贷款少支出146380元。

另悉,2015年以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还出台了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等多项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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