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虾”事件给青岛及山东带来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教训极其深刻,其他省市也有必要引以为鉴。
10月7日,青岛“天价虾”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据《北京青年报》报道,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检查,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被诫勉谈话。媒体进一步了解到,涉事餐馆在国庆节更换菜单之后,从10月1日到4日,几乎天天都有纠纷发生,也多次有警察来到现场。
从目前情况看,“天价虾”事件当属于个案,不能因此而全盘否定青岛的旅游环境,更不该否定“好客山东”的成绩。但是,要防止和杜绝事件重演,青岛还有许多需要反思和检讨的地方。
例如,在“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更换菜单后的4天时间里,几乎天天都有纠纷发生,如果派出所、物价、工商等部门及时介入;如果到场民警能及时与物价、工商部门联动,那么,就不可能出现后来轰动舆论场的“天价虾”事件。
又如,4日当晚,接到游客报警后,如果警察不以“价格问题,没有执法权”等理由推脱;如果物价部门接到投诉后,不以“太晚了,处理不了”为由进行拖延;如果公安、物价、工商等部门都能及时“反应”,那么,当事游客就不可能觉得“很无助、很委屈、很憋屈”。
再如,店主以武力强留游客,逼迫付款,已涉嫌违法犯罪,如果民警能深入调查取证,及时采取措施;如果物价部门人员不作出“现在市场价都放开了,他们也不好处理”的回应,那么,当事游客也不会感到“职能部门不管事了”,从而将遭遇发到网上,引爆舆论。
可见,正是派出所、物价以及工商部门的不作为,把普通纠纷,演变成了网络公共事件。也就是说,“天价虾”事件之所以愈演愈烈,根子都在基层部门不作为或执法不力。几乎可以说,是他们点燃了“天价虾”事件的导火索。
因此,在处理相关责任人后,青岛市还应对基层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找到不作为的根源所在,比如,有没有利益勾结、有没有官僚作风。否则,即使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也不可能杜绝“天价虾”事件的再次发生。
“天价虾”事件给青岛及山东带来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教训极其深刻,其他省市也有必要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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