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需在政策框架下推进实践探索

新一轮国企改革既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又是全面深改的难点。

新一轮国企改革既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又是全面深改的难点。记者在江西省部分国企、国资部门调研了解到,基层对此轮国企改革尤其是混改仍存一些模糊认识,应结合实际在政策框架内稳妥推进勇于实践。部分企业深改中遇到实际困难仍需政策支持。

--改革疑惑犹存需结合政策和实际探索

记者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县区和国企对改革特别是混改存在畏难、观望心态,其中如何确定国有股权和非国有资本战略投资者股权比例,是他们存有疑虑的一大问题。

目前,江西一些已完成混改或已制定混改方案的国企改革后国有占股比例设置不一,如建工集团混改后国资绝对控股约60%、江西盐业集团混改后国资相对占股46.9%、江西旅游集团计划国资相对控股37%。

调研中,江中集团、南昌工业控股集团、国经公司等国企反映,在竞争类国企混改前期谈判中,如果给出的非国有资本占股比例不高,投资者因此参与积极性不高,希望适当扩大占股比例。赣州市国资委主任高志坚说,中央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参与国企改制,但我们对多大比例范围、什么样的情况下可突破国有控股拿不准。

江西省国资委为此提出了原则性意见,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的情况下,商业类竞争性企业除个别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外,其他企业混改时适当保持国有资本应有地位,国有股权持股比例不设下限。

此外,混改中员工持股进退问题也是基层的又一疑虑。在既往实践中,江西建工员工持股采取一次性、终身制,由科研院校转制的江西瑞林公司则采取岗变股变、人退(休)股退方式,其中各有利弊。

一些企业认为,指导意见中提出“建立健全员工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方向很好但操作复杂,比如涉及怎么评估股权价值、可在什么范围内流转、员工持股比例的上限等具体问题,缺乏实施细则。刚完成混改的江盐集团董事长胡世平说,这些如果不明确,企业的改革今后会“翻烧饼”。

市场化选聘国企高管后,“一企两薪”的现象和矛盾浮现。体制内国企负责人普遍对降薪限薪予以接受,但对市场化选聘的高管按市场化标准取酬所带来的双方较大收入差距,表示出困惑和失衡,有的企业甚至出现班子不稳定。对此江西省国资委表示,畅通体制内负责人向市场化高管身份的转换。

江西省国资委表示,央企与地方国有企业在结构和功能作用上存在差异。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因地、因业、因企施策,尊重基层创新实践,这给地方留出了结合实际的操作空间。

--巡视暴露不足党建更需引重视

记者调研发现,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对新形势下国企如何加强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课题。

今年6月,在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尚未出台前,中央就出台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这在很多参与国企改革的业内人士看来,是非常有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的。

今年6至8月,江西省委对17家省属国企进行了巡视。巡视发现,国企中存在党建意识淡化、党组织功能弱化、党委地位虚化现象,多数国有企业以党政联席会等形式代替党委会,一些国企存在纪律监管不严而导致腐败问题。

江西省国资委在调研中也发现,有一部分国企下属子、分公司,混改一年多了,党组织设置调整还没有到位,在非国有控股企业这类情况更普遍。一些企业负责人谈到,在混改过程中,没有就企业组织机构、党务人员配备和党的活动经费等问题,与非国有资本战略投资者进行沟通、写进协议。有的企业在上一轮改革中国有资本已经全部或大部分退出变成了非公有企业,但是党建工作尚未理顺。

江西省国资委党群工作处处长李少华认为,按照中央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应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要与董事会等同步设置。随着国有资本重组不断发生,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混合所有制企业越来越多,企业党组织设置慢一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无从谈起。

江西省国资委不久前对6家省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员干部进行过一次问卷调查,其中对“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的调查中,92%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参与决策”、94%选择了“有效监督”,50%选择了“主导用人”、85%选择了“带头执行”、92%选择了“群众工作”。随着混改的推进,国企投资者和组成人员的结构更为多元,企业党建和群团工作都面临新的挑战。

调研中记者看到,江西建工集团混改后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强化了党建工作。建工集团的主业建筑业具有流动性、松散性的特点,下属184个分公司有90多个在省外。建工集团据此采取“党建跟着工程走,支部建在项目上”的形式加强党建工作;针对建筑企业法人须经常到招投标现场的特殊性,子公司分设董事长和党委书记方式,有些重要项目的党委书记由集团直接派驻,形成“党委书记看家,董事长在外飞”的工作分工,有效兼顾了企业生产经营和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建工集团副总经理周才柬说,他们的战略投资方台湾汉唐公司平时不太参加董事会,除了长期合作形成的信任外,投资方直接说“有共产党管会比我管得更好”。

江西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处长陈飞说,江盐集团混改方案明确写有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党组织机构等条款。刚开始战略投资者不理解,解释说明后他们也认可了。现在,中央文件对此有明确规定,可以更理直气壮地坚持这一点,任何投资者都必须严格遵循。

调研中一些国企提出,国企改革深化后,即有企业党委会、职代会和工会这“老三会”,又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这“新三会”,新老三会如何各司其职又有机融合需要探索。

--改革现实际困难盼配套政策支持

调研中一些国资国企人士提到,现行财税管理、土地变更、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的不完善,制约了国企改制的进程。

陈飞说,去年江西计划对江铜等6家按企业法登记的国企集团进行公司制改造,结果一进入实质操作就发现了具体问题。公司制改造后企业的资产边界要清晰,这就需要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各企业的资产评审后较当初登记时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值,涉及一大笔企业税费要补缴,在经济下行、国企利润下降的情况下,没有一些优惠政策支持,这些国企没有改革的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江钨控股集团2007年整体改制时,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就涉及近6亿元的企业所得税,因企业承受不起而成为改革遗留问题。江西省国资委财务监督处副处长肖霞介绍,国家税务总局曾对存在此类情况的个别国有企业下发了免税批文,但始终没有出台普适性文件,而省级财税机关没有减免此项税收的权力。

解决历史包袱也是国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条件。据初步测算,江西推动省属国企社区移交,光供水供电供气改造费用就达30亿元,资金筹集压力非常大;有的企业一测算,资产变现资金远不够安置职工,如原机械行办脱钩移交的6户企业基本无资产,企业改制资金缺口高达2.5亿元。

采访中国资部门和一些企业负责人建议,在国企改革中,因资产、土地、房产等评估增值而需补缴的增值税、所得税上缴中央部分,是否能全部或部分返还企业,使企业不因改制而增加负担;建议多渠道筹集改革成本,加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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