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9月连续开出49张罚单

9月29日晚间,证监会公布11起违法案件,包括3宗内幕交易案件、4宗操纵证券期货案件、1宗欺诈发行案件、2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和1宗传播虚假信息案。

9月以来证监会执法力度空前。

9月29日晚间,证监会公布11起违法案件,包括3宗内幕交易案件、4宗操纵证券期货案件、1宗欺诈发行案件、2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和1宗传播虚假信息案。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公布了对8宗违法减持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总计2842万元的罚款。

至此,9月份以来证监会已连开8批“罚单”,涉及高达49宗案件。

证监会昨晚强调,此次进入告知程序的案件均较为典型,产生了较为恶劣的市场影响。其中,陈某编造“三一拿到军工准入证”被罚15万元。

内幕交易均涉及定增

3宗内幕交易案件,均涉及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

根据证监会披露,吴某海在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渝三峡A,000565)筹划定向增发股票事项中,与上市公司顾问联络后,随后与刘某军联络,两人的证券交易活动在上述联络发生后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的形成过程高度吻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吴某海规避损失51万元,刘某军规避损失9.3万元。

赵某松在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康牧业,002505)筹划定向增发事项的过程中,与因业务关系存在从多种渠道刺探到内幕信息的人员频繁联系,随后与妻子黄某分别利用相关账户买入该公司股票,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分别获利618.17万元和77.98万元。

上述两案,证监会拟对相关人员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宗案件中,吴某、倪某明是一个控制并操作他人证券账户获取收益的团队,吴某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南风股份,300004)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并在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有电话联系,相关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的形成过程高度吻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证监会拟决定,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吴某、倪某明违法所得39.27万元,并处以78.53万元罚款。其中,对吴某处以54.97万元罚款;对倪某明处以23.56万元罚款。

操纵市场涉及资金量大

证监会还公布了4宗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件,涉及胶合板期货、大宗交易、宝鼎重工和银基发展。

其中,陶某、傅某南控制利用14个期货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胶合板1502期货合约交易,影响期货合约价格,同时,因为两人影响不活跃合约价格的操纵手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相关合约与现货及邻近合约的偏离,影响了胶合板期货品种价格发现功能的正常发挥,情节较为严重。

证监会拟决定,没收陶某和傅某南违法所得114.04万元,并处以2倍罚款。同时,拟对两人分别采取5年期货市场禁止进入的措施。

此外,任某成以上海任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平台通过大宗交易获得股票,利用员工及借来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虚假申报等方法,于数只股票的尾盘、盘中,实施操纵行为,获利1828.51万元。任某成长期从事大宗交易的接盘和出货,并以此牟利。在证监会调查部门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后,其立即更换电脑、更换借用账户、变化操纵手法,继续违法行为。

证监会拟决定,没收任某成违法所得1828.51万元,并处以1828.51万元罚款。

2012年10月31日至2013年7月8日期间,相某康使用普通账户、信用账户等17个证券账户,利用其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日内大量反向交易、互为对手方交易、盘中拉抬、打压股价等方式交易宝鼎重工(002552)股票,影响交易价格与交易量,亏损3845772.59元,证监会拟决定,对相某康处以100万元罚款。

胡某控制使用29个证券账户,在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等方式影响银基发展(现更名为烯碳新材,000511)价格,获利3524.63万元。证监会拟决定,责令胡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3524.63万元,并处以3524.63万元罚款。

证监会表示,4宗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件具有三个特点:第一,利用的账户众多,第二,采取了多种操纵方法,第三,动用资金量巨大。

处罚“三一军工证”事件

证监会还公布了大有能源(600403)欺诈发行,北大荒(600598)、中科云网(002306)2家上市公司虚增利润。

证监会拟对大有能源给予2360万元罚款,拟对义煤集团给予2300万元罚款。对部分责任人给予市场禁入。北大荒和中科云网则被分别处以50万元和40万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还公布了一宗传播虚假信息案。

证监会称,2015年5月21日,陈某使用名为“三一巨人”的新浪微博账号发布了“三一拿到了军工准入证,这是实力的象征,是党和国家的信任”的信息。在发布该微博的同时,陈某将涉案微博抄送多个媒体账号。经查证,陈某所发布该条信息没有事实依据,与事实不符,属于虚假信息。该微博信息及其截图被诸多官方媒体、门户网站财经频道、专业财经网站等媒体及其他多媒体渠道转发、评论,受到广泛关注和传播,陈某的行为扰乱了证券市场。

证监会拟决定:责令陈某予以改正,并处以15万元罚款。

证监会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影响了以信息真实性为依托的投资者判断,扭曲了以信息真实性为基础的股票价格形成机制,削弱了以信息真实性为前提的市场有效性,是执法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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