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自今年10月15日起,决定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自今年10月15日起,决定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如今,很多城市单套房屋总价高达数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这次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后也就减少了几百元,几百元相比几百万上千万元而言微乎其微,但仍有两大意义:一者,表明了国家为企业和居民主动减负的积极态度;二者,对于促进房屋交易提升楼市活跃度有一定作用。
不过,此次减负的幅度是否合理,或者说降费后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还值得探讨。从两部委《通知》来看,此次降费幅度确实不算小,但10月15日起实施的新收费标准未必是合理的,这是因为,收费合理不合理要看相关服务成本,可是降费的同时却没有公开服务成本。
现行住房转让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源自2002年3月1日起实行的《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虽然公布了收费标准,但未公开服务成本,只是明确“主要用于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房屋等固定资产折旧、维护和购置费用,办公费用及交纳税金等”。
住房转让必然会产生一定成本,房屋买卖人也有承担这一成本的义务,但更想知道各地收费标准与实际服务成本是否一致?如果收费标准高于服务成本,显然,房屋买卖人吃亏了,这笔收费收得不合理。因此,各地有必要详细公开住房转让的服务成本,以便公众来判断收费是否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十几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住房转让业务十分繁忙,每年收取的住房转让手续费也不是小数,但通过网络搜索,却发现从国家到地方,似乎从未对房地产交易中心和住房转让手续费进行过相关审计。缺乏审计监督,公众就会担心这一收费,是否收得合理花得合理?
在此,笔者建议:首先对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相关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假如之前进行过审计,应该公开相关审计报告。其次,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应该公开自己的年度账本和服务成本。其三,各地应该根据服务成本来确定收费标准,甚至有必要拿出成本核算组织听证会。
当然,公众不仅想知道住房转让手续费的服务成本是多少,还想知道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服务成本。希望有关部门在降低收费标准的同时,还能尊重公众对服务成本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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