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安徽、福建、江西、海南、四川、宁夏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42名负责人因闲置土地比重过高、处置不力给予行政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
面对全国超过百万亩的闲置用地,国土部门正在督促地方加快清理处置。
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二批核查问责结果公布。针对资金沉淀、项目拖延、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方面的懒政怠政不作为典型问题,24个省(区、市)依法依规对249人进行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1个省(区、市)问责土地闲置问题12个,处理51人。北京、上海、安徽、福建、江西、海南、四川、宁夏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42名负责人因闲置土地比重过高、处置不力给予行政警告、诫勉谈话等处分。
其中,黑龙江省大庆忠旺铝业有限公司1308.9亩土地闲置3年以上,大庆市高新区管委会及国土资源部门因未及时处置,2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重庆航悦置业有限公司902.4亩土地闲置2年以上,对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龙兴工业园管委会2名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截至8月底,全国已处置闲置土地31.25万亩,处置率为29.9%,比6月份大督查时提高了近7个百分点。国土资源部提出,年底前对各省(区、市)闲置土地尚未处置完毕的,按面积收回或扣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根据官方最新的统计数据,国土部通过在2014年开展节约集约专项督查,清理出批而未供土地1300万亩和闲置土地105万亩。
在我国,对闲置用地的清理早有相关法律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已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要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尽快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处置方案,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相关负责人近日在一场座谈会上表示,闲置土地处置是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确定的重点工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加强督促检查,引导各地加快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针对全国发现的13718宗、105.27万亩闲置土地,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提出督察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加快处置闲置土地;结合审计署耕地保护和土地出让收支审计结果,向地方转交一批闲置土地典型问题,实行重点督办、挂账监管、限期整改;
上述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第二批核查问责工作要求,将闲置土地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处置整改不力的典型问题,提请国务院开展核查问责,闲置土地整改问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处置进度明显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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