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已有57家进口食品企业出现不良记录,达到《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列入《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条件,其中进口商21家、境外生产企业16家、境外出口商20家。质检总局决定对上述57家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
质检总局9月28日消息,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已有57家进口食品企业出现不良记录,达到《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列入《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条件,其中进口商21家、境外生产企业16家、境外出口商20家。质检总局决定对上述57家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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