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内部分层制度相关工作有望年内启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副总经理隋强表示,新三板要适应市场的结构性、层次性的变化和内生需要,研究确定内部分层的基本原则、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安排,择机实施市场内部分层,这项工作有望在年内启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副总经理隋强表示,新三板要适应市场的结构性、层次性的变化和内生需要,研究确定内部分层的基本原则、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安排,择机实施市场内部分层,这项工作有望年内启动。他是在日前举办的“2015年全国民营经济发展合作促进大会”上作出以上表述的。

隋强介绍,截至今年8月31日,新三板挂牌公司已达3359家,比2014年年底增长113%,在审企业1159家,已与券商签约、正在改制、完成股改、通过券商内核的拟挂牌企业共有6000家左右,已经形成我国目前最大的基础性证券市场。

业内人士表示,新三板的包容度高、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因此不管从静态的资产体量、盈利能力、股本规模等指标,还是从动态的成长速度上看,挂牌企业的差异很大。当达到一定规模后,内部分层是新三板制度优化的路径之一。尤其对于目前流动性困境持续难解的二级市场来说,分层制度的推出一直被业内视为活跃交易的“甘霖”。

隋强表示,新三板目前已经呈现出结构性和层次性特征。首先,市场的参与度和挂牌公司公众化程度不断提高。截至8月31日,投资者合计17.29万户,其中机构投资者1.55万户,产品类账户从年初的21户增加至1228户,同时,今年上半年有外部投资者参与的发行达到94%。

其次,企业的交易、发行、并购重组等方面呈现业态集中的态势。包括做市股票的资本运营效率明显优于协议股票,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挂牌公司在4月至8月的成交占比达到79%。同时,在发行和并购重组层面,也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

在此背景下,隋强表示,结合市场分层,探索制度创新,形成差异化的服务和监管安排,降低投资人信息收集成本,加大对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挂牌公司的重点孵化培育,这项工作年内启动。

在谈到市场流动性时,隋强说:“4月中旬以来,全国股转系统二级市场大幅调整,对市场融资功能已有所影响。这既有市场发育不成熟的原因,也反映出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结构性失衡,市场创新和制度完善进度与市场预期还存在差距。”

他表示,新三板将改革优化协议转让制度,大力发展做市业务,引导做市商加大做市投入、提升做市能力与水平;扩大包括机构投资者、价值投资者在内的长期资金的市场供给,引入公募基金,稳定市场预期,改善市场运行质量,增强市场参与主体的信心。

同时,对于进一步增强市场融资功能,隋强表示,新三板将增加产品供给,推出优先股、公司债券和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等融资工具,制定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探索有利于风险管理的指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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