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

我国将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获中央批准

为土地、林木、水资源建立核算账户

我国将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努力摸清土地、林木、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完善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提供信息基础,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信息支撑、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9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部门介绍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主要内容及相关配套文件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就《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说明。

许宪春指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统计局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并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标准和国际先进经验,提出了试点方案。近日,该《试点方案》经中央审议通过。

许宪春介绍,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和水资源。土地资源资产负债表主要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存量利用情况及其变化,耕地和草地质量等级分布及其变化。林木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天然林、人工林、其他林木的蓄积量和单位面积蓄积量。水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情况,水资源质量等级分布及其变化。

许宪春表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在一些地区开展试点。试点地区根据《试点方案》,分别采集、审核相关基础数据,研究资料来源、核算方法和数据质量控制等关键性问题,探索编制高质量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优先核算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资源的考虑,试点地区主要是探索编制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有条件的还可以探索编制矿产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在试点过程中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效果和存在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根据试点经验,国家统计局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并编制出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许宪春还就如何保障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数据的质量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表示,国家统计局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数据质量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数据质量。主要措施有三方面:

一是科学地设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表制度。立足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以及我国资源禀赋和统计监测基础,按照联合国[微博]等国际组织制定的综合环境核算体系等国际标准,同时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形成比较科学的试点方案。通过在一些地区先行试点,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

二是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基础资料。长期以来,自然资源的主管部门充分利用科学的调查方法和卫星遥感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显著提高了自然资源统计的监测能力,搜集积累了大量较高质量的自然资源统计数据,为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供了基本的基础资料保障。

三是加强数据质量评估。国家统计局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核查、逻辑分析、数据校验等方式,认真评估自然资源统计数据质量,对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同时,按照自然资源核算的概念、分类标准、核算口径、核算方法,科学评估和正确使用基础数据,确保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数据真实可靠。

据了解,试点地区是: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浙江省湖州市、湖南省娄底市、贵州省赤水市、陕西省延安市。试点时间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到2016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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