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环保局深入开展群众环境权益保障行动,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环境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全力保障群众健康和全市环境安全。
该局认真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全市4家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全部达标排放,高新区组织完成新成皮件含铬废水综合治理项目,顺利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加强危废信息化管理,将全市所有危废产生单位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湖北省危废物联网监管系统,目前已分发危废产生单位电子身份识别卡45份,完成产废单位注册和信息录入68家、危废及医废单位年报审核44家,规范处置工业危废36.72吨,医疗废物209.81吨。加强矿山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市125家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立案处罚15家,督促整改68家,补办环评手续11家,执行“三同时”4家,建立尾矿库3家,依法关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田家湾非法洗矿点。严格核与辐射管理,督促35家涉源单位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报,对7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了例行检查,对14家涉源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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