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2015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原定于2014年9月6日、7日举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15年11月14日、15日举行。
通知要求,此次参加考试的人员为2014年度报名考试并缴费的人员。本次考试人员合格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截至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从2015年起,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可取得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记者朱道全通讯员汪艳丽刘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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