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我市第五届(2014—2015年度)“文明诚信示范市场”创建活动启动,评选表彰全市“文明诚信示范市场”。审核通过后的市场主体名单,将于9月下旬在本报公示。
创建对象为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包括菜市场、建材市场、小商品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若干经营者集中进行商品交易的超市、商场等。创建考评要素涉及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及市场建筑面积、摊位使用率、经营秩序等。在市民普遍关注的消费者维权方面,创建评选标准为:建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联系点,经营者、消费者之间协商和解制度健全,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为加强舆论监督力量,市场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因不良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也是创建标准之一。
据悉,全市“文明诚信示范市场”创建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由市工商局、市文明办开展。记者陈云、通讯员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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