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 (记者赵牧通讯员李端 陈勇钧)本以为“我的地盘我做主”,谁知却因为“插播广告”太随意,而被当地工商部门迅速查处。近日,广水市一影院因擅自在影片前插播广告,既影响了消费者观片的“心情”,又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从而被当地工商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015年5月,广水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某影院未经变更登记,擅自改变登记事项,正在从事影院映前广告发布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没有改正,依然我行我素,继续从事映前广告发布。执法人员当即调取了相关证据,并迅速按程序予以立案。
经查,该影院在没有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也没有核准映前广告经营范围的情况下,与广水市某广告公司签订了合同,承接发布了几个商家的映前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二款“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规定,构成了未经变更登记,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行为。
为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工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影院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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