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市民在随州一家影院排队购物 记者赵牧摄
“我在随州一家电影院观影检票的时候,被告知非电影院售卖的零食不准带进影厅。”近日,有网友在随州论坛发帖称。对此,记者从随州几家电影院了解到,影院会婉拒市民将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带进放映厅,以免影响大多数消费者观影。来自工商、消委部门的意见是,禁止消费者自带食品进入电影院,违反了新《消法》,属于“霸王条款”。
观影者
大多会自带食品
对于影院谢绝外带食品的明文规定,少数消费者持支持态度。带孩子来看电影的刘女士表示,每次都会购买“爆米花+可乐”套餐,“虽然价格贵点,但是吃起来没什么味道,不会影响他人,还很有看电影的氛围。”
记者观察发现,像刘女士这样支持影院工作的属于少数群体,不少观众都会自带零食,在检票口被工作人员拦下时都会略显不满,然后不情愿地去寄存食品;也有观众偷偷将食品塞进包里带进去。宋女士和朋友外带了肯德基的食品,她说,“被拦下时,虽然觉得这项规定不合理,但为了顺利入场,也懒得和工作人员争论,只好偷偷藏进包里带进去。”
记者在大润发的大地影院看到,影厅入口处设有“谢绝观众外带食品入内”的明确告示。入场前,工作人员还会对观众所带物品进行检查,发现外带食品即会劝阻,并建议其将食品存入影院内的储物柜内。
采访中,多名市民认为,个别人将气味很浓的食物带入影院,或公然嗑瓜子并将瓜子壳扔一地,属于个人素质问题。“虽然我不会出手阻拦,但工作人员要求观众不得带食品入场时,我还是支持的。”对此,市民王女士说。
同时,记者了解到,各大影院还禁止宠物入场。随州大地影城的田总解释,部分影片的情节较为刺激,容易造成宠物害怕或过度兴奋,造成宠物咬人等事故。该影院前不久还因为市民强行要把宠物带入影院,导致消费者退票的情况。
影院方
为提供更优服务
对此,记者分别向天河影城的熊总、大地影城的田总作了咨询。两家影城相关负责人称,目前,随州各大影院普遍限制消费者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入场。大地影院工作人员称,若消费者执意要带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入场,如酸辣粉、热干面、羊肉串等食品入场,工作人员会提出帮消费者保管食品,待观影结束后再食用,或建议消费者在场外食用完毕后再入场。
天河影城相关负责人称,该影城对消费者能够携带什么食品入场没有作出强制措施,他们认为大部分看电影的观众素质较高,经过劝导不会强制要求携带食品入场。
对于消费者是否会被告知,非电影院售卖的零食不准带进影厅的问题,大地影城相关负责人称,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影院知道这属于“霸王条款”,可能是部分市民想带别的食品进场被拒绝所致。不过,影院方出售的食品,如爆米花等,都是没有什么气味,也不会在吃的过程中影响到他人的食物,消费者当然可以带进场。
在美团网等平台上,不少市民评论,认为随州个别几家电影院内的环境不佳。影院中有一些工作人员是从武汉等地调到随州工作的,采访中他们告诉记者,他们发现个别位于地市州的影院在对待消费者携带食物入场一项上做得稍差,打扫卫生的阿姨经常能在观影结束后扫出一大堆垃圾,影院的地毯、座椅上也会沾染食物、饮料残渣,影响后面其他消费者的观影。
工商消委
遇“霸王条款”可举报
对此,记者向曾都区消费者委员会咨询了此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影院禁止消费者自带在其他地方购买的商品,必须在影院内购买食品才能带进电影院观影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属于“霸王条款”。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店堂告示方式,作出限制消费者权利,以及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喜好携带食品。
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但是,电影院婉拒消费者携带有刺激气味的食品,或禁止市民携带宠物入场观影,属于保护绝大多数其他消费者的利益,若影院提前有书面告知或悬挂指示牌予以提醒,则无可厚非。若市民发现影院以“霸王条款”的方式,限制消费者携带普通食物入场观影,可拨打1231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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